吉林省环保厅对省内20吨/时非电燃煤锅炉展开监测
为全面掌握20蒸吨及以上非电燃煤锅炉污染物排放情况,吉林省环保厅拟在全省规模内组织开展每小时20蒸吨及以上非电燃煤锅炉监测事情,相关事宜如下:
1、监测目的: 每小时20蒸吨及以上非电燃煤锅炉达标革新任务是中央环保督察反响意见的重点内容,也是大气污染防治的重点事情。通过监测,详细掌握每小时20蒸吨及以上非电燃煤锅炉污染物排放情况,实时发明问题,实时组织整改,确保污染治理设施稳定运行,实现污染物达标排放。同时将监测结果作为情况执法的重要依据,对超标排污行为,严格依法进行查处。
2、监测时限
(1)2018年11月30日前,完成未实施达标革新及2018年完成达标革新任务的每小时20蒸吨及以上非电燃煤锅炉的监测。
(2)2018年12月31日前,力争全面完成每小时20蒸吨及以上非电燃煤锅炉的监测。
3、监测规范
对每小时20蒸吨及以上非电燃煤锅炉进行监测的指标、频次、剖析要领和质控步伐等凭据《情况监测技术规范》、《污染源监测剖析要领》等有关划定执行。
4、事情要求
(1)增强组织领导。各地要高度重视,严密组织,建立专门监测事情组,指定专人卖力,落实经费。监测事情原则上由各地所属情况监测机构担负,也可视情委托有资质的社会化检测机构进行。各地需明确1名处级领导卖力监测事情的组织实施,并确定1名联系人调理、报送有关情况。
(2)准时完成任务。各地要合理制定事情计划,确保按监测时限完成监测任务。监测事情由各地情况监测和情况执法机构配合开展,情况执法人员卖力对污染治理设施和自动监控设施进行检查,情况监测人员卖力收罗样品、开展现场测试、检查排污单位自行监测等情况。监测结果实时上传至吉林省全国污染源监督性监测数据治理系统。